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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水利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涞水利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为进一步提高经营透明度,使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能够及时了解涞水利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发展状况,全面督促本行的经营行为,按照有关规定,现将涞水利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信息披露如下:
      一、基本情况
      涞水利丰村镇银行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由河南伊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十家村镇银行之一,注册资金5000万元。设有综合管理部、财务管理部、业务发展部、风险管理部、科技信息部5个职能部门,下辖营业部、府前街支行、娄村支行、石亭支行4个营业网点。截止2024年末,在册员工36人。
      二、业务经营情况
      2024年,涞水利丰村镇银行坚持“立足县域、服务三农、支持小微”的办行宗旨,充分发挥一级法人的体制优势,努力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为县域实体经济提供信贷支持,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截止2024年12月末,本行:
      ----各项存款余额41020万元。
      ----各项贷款余额21968万元。
      ----全年无事故,无案件,无重大业务差错。
      三、公司治理评估及完善情况
      2024年,本行按照《公司法》和《章程》的规定,遵循现代金融企业的公司治理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构建科学合理的法人治理架构。
      本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致力于进一步健全公司治理制度,不断建立完善包括公司章程、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多项制度。
      报告期内,本行股东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和《章程》等有关规定,有效发挥职能;执行董事向股东会负责,履行规定职责,按照法定程序召开会议,行使职权;监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与执行董事、高级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和沟通,有效履行各项监督职权和义务;高级管理层谨慎勤勉地履行职责并按照股东会决策开展经营管理。
      1、股东会
      报告期内,依法召开了1次常规会议、1次临时会议,分别由河南豫昊阳律师事务所律师、河北精伟律师事务所律师全程见证了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会议的召集、通知、召开、表决等都符合有关法律及规章的要求,股东依法合规地履行了作为出资人的职权和义务。
      截止2024年末,我行股东名单如下:
股东名称 投资金额(万元) 占比(%)
河南伊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50 41
河北介福贸易有限公司 450 9
石家庄森领商贸有限公司 450 9
石家庄丙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150 3
张利新 225 4.5
焦硕 225 4.5
王春雷 225 4.5
李进涛 225 4.5
杨金水 225 4.5
张久英 225 4.5
张峻 150 3
刘兴海 150 3
康凤利 200 4
白朝阳 10 0.2
李书民 10 0.2
刘鸿钦 30 0.6
合计 5000 100%
      2、执行董事
  (1)人员构成:执行董事1人,张雅雅。
  (2)履职情况:执行董事作为股东会的执行机构和经营管理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较好的履行《章程》规定的职责。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了股东会的决议;二是按规定召集股东会会议,审议本行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事宜,依法做出经营决策;三是自觉接受监事监督;四是不断对本行的公司治理状况进行评估,完善公司治理机制。
      3、高级管理层
      本行的高级管理层由行长周岩、副行长李德军组成,对执行董事负责,执行执行董事的决策,高级管理层成员的任职资格符合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报告期内,高级管理层能够认真实施股东会决议,严格按照股东会拟定的发展战略和经营方针,依法合规地组织开展业务经营活动,取得良好的经营业绩。
      本行建立了与银行发展战略、风险管理、整体效益、岗位职责相联系的科学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绩效考核机制能体现兼顾收益与风险、长期与短期相激励相协调,人才培养与风险控制相适应的原则,有利于本行战略目标的实施和竞争力的提升。
      四、风险控制情况
      (一)面临主要风险及风险管理情况
本行主要面临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本行始终坚持全面风险管理理念,严格内部管理,持续推进规范化建设,较好地防范了各类风险的发生。报告期内,本行没有发生影响本行经营的情况。
    (二)内控建设及内审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按照合规简单高效的要求,进一步优化了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信贷业务、前台运营业务实行条线管理,提高了信贷业务和前台运营业务规范化管理能力和水平;加强合规文化建设,全面加强风险监测和预警;将规范化管理纳入绩效考核范畴,加大了对规范化管理的考核力度。发起行伊川农商银行通过组织审计力量,对我行开展各类审计活动,有效地规范了内部管理,加强了内部控制,消除了风险隐患。
      (三)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行未与关联方发生交易。
      五、年度财务报告
项目 2024年末
总资产(万元) 36537
存款余额(万元) 41020
贷款余额(万元) 21968
成本收入比(%) 275.95
贷款拨贷比(%) 51.61
存贷比例(%) 53.55
流动性比例(%) 411.93
      六、支农支小情况
      截止2024年末,我行各项贷款21968万元,其中涉农贷款余额19878万元,占全部贷款的90.49%。
      七、重大承诺事项
      报告期内,本行没有发生重大承诺事项。以上披露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可比,符合有关法律、规章和会计制度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