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利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会的公告
涞水利丰村镇银行全体股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涞水利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章程的有关规定,决定召开本行2021年度股东会会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2022年6月28日 上午8:30。
二、会议地点:行唐利丰村镇银行总行2楼会议室(河北省石家庄市行唐县香港路北头西侧168号)。
三、会议召集人:涞水利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四、出席对象:依法持有本行股权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本行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行邀请的领导和嘉宾;本行邀请的其他人员。
五、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涞水利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届执行董事工作报告》议案;
2.审议《涞水利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届监事工作报告》议案;
3.审议《涞水利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
4.审议《涞水利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2年财务预算方案》议案;
5.审议《涞水利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三年发展规划》议案;
6.审议《涞水利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信息披露报告》议案;
7.审议《涞水利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续聘保定广昊源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议案;
8.审议《涞水利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涞水利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议案;
10.审议《涞水利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抵债资产管理办法》议案;
11.审议《涞水利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议案;
12.审议《涞水利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选举第三届执行董事》议案;
13.审议《涞水利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议案;
14.审议《涞水利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高管薪酬绩效考核方案》议案。
六、会议投票表决方式:以记名方式现场表决,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七、会议出席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权证书、本人身份证和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权证书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由股东本人或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股权证书、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权证书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2年6月28日。
3.登记地点:行唐利丰村镇银行二楼会议室。
八、其他事宜
1.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交通费用及其他费用自理。
2.本公告发布地点:涞水利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3.联系部门:综合管理部
联 系 人:梁文华
联系电话:13313237089
4.如有交通线路方面咨询,请联系:梁文华 13313237089
5.《授权委托书》可到本行综合管理部领取或发送至股东邮箱。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