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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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
关于对单位结算账户长期不动户转为久悬账户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您好!为进一步加强账户管理,促进广大客户合理安排和使用账户资源,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令)第五十六条规定“银行对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未欠开户银行债务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通知单位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未划转款项列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的要求,我行将开展长期不动户转久悬账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范围:在本行开立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未欠开户银行债务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
      2、销户方式:请携带营业执照正副本、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授权书、网银、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印鉴卡等账户资料到开户网点办理销户手续。
      3、温馨提示:请开户单位于2023年12月20日之前到开户网点办理销户手续或确认不转入久悬,逾期我行会按照相关规定将账户转为久悬账户管理。
      如有疑问可拨打我行24小时服务电话:400-681-0008或咨询网点工作人员。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
      特此公告!
 
 
涞水利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2月5日